大多数医疗诉讼案例,患者在虽然在某一学科诊疗,但发生死亡或伤残的原因却并非该学科因素。
依骨科手术后发生脑梗死为例,其中可能的原因之一,则是围手术其水平衡失调,所以其诉讼学科涉及的主要知识,就主要围绕水、电解质平衡专业的知识展开。而与之相对应的技术规范,则成为案件诉讼的重要标准或指南。而骨科手术所涉知识或指南或专家共识,则对于诉讼则基本没有帮助。
这就是诉讼主学科的分析、评估和确认的价值。同时,只有诉讼主学科的确认,才能精准地检索、选定和使用对应的诊疗技术规范,才能依据技术规范,去精准地主张医方的诊疗过错。这种诉讼思维方式的基本逻辑,来源于以下法律规定:
《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均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中,必须遵守相关技术规范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必须要遵守或采用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
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例,都涉及患方当事人对病历虚假内容的争议。然而,在传统的医疗纠纷中,或是诉讼中,患方要想证明相关病历内容的虚假,则难度大、成本高、耗时长。
2017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申请人提供电子病历的复制服务”,同时还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电子病历必须满足“操作痕迹、操作时间、操作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上述规定从理论上奠定了患方通过获取电病历,并对电子病历中操作数据内容的解析,来证明医方虚假病历的可能性。
然而,现实中患方想要获取符合条件的电子病历的难度很大。
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伟雪达团队提供获取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病历的律师指导或代理工作,同时也提供对于争议病历内容电子数据的操作良迹、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的查询和追溯服务。
